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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风险防范,远离非法集资

时间:2015-06-26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该行为有四个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或者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宣传,是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重要区别。

    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高额回报,引诱社会公众上当;通过注册合法企业,以实业开发为名,编造虚假项目,欺骗社会公众投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等新名词混淆投资概念;利用网络平台、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在宣传造势上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等形式,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利用参与者亲情关系拉拢诱惑,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东海基金真诚提醒广大客户,增强理性投资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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