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东海资讯 > 财经要闻 > 正文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炉 支持深圳在资本市场建设上先行先试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20-10-12

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


  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探索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依法依规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之际,深圳再获中央重磅政策“大礼包”。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27项改革举措,明确了三阶段主要目标,确定了改革任务书、时间表。


  根据《实施方案》,2020年,深圳要在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重大改革措施,制定实施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推动试点开好局、起好步。2022年,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以设立经济特区40周年为契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实施方案》指出。


  有关专家认为,综合改革试点,是中央着眼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为深圳未来改革指明了方向、描画出“图谱”。以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率先涉“深水区”、闯“无人区”,为全国在世界大变局中争取主动、赢得未来先行先试,深圳被赋予的使命正不断深化。


上一篇:节日消费火爆 拉动中国经济加快复苏 下一篇:“开门红”突至 基金经理热议金秋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