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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的公告

时间:2016-01-04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指数熔断机制以及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指数熔断的公告,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具体熔断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交易所指数发生不可恢复熔断(即熔断至收盘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旗下股票型基金(不含ETF)、混合型基金以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类型基金将对开放时间做如下调整:
    1、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即当日熔断起始时间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前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申请,按当日的申请处理。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上传当日熔断时点前的有效交易申请。
    2、对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即当日熔断起始时间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按下一个交易日的申请予以处理,投资者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收盘前通过我司直销渠道撤销相应申请;投资者通过基金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如代销机构于当日交易所实际收盘(即当日熔断起始时间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后提交的申赎类业务申请上传基金管理人的,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申请进行处理。代销机构可于下一个交易日向基金管理人重新提交前一交易日指数熔断至收市间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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