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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需求集中释放助涨3月房价,地方细则出台后短期有望持稳

来源:路透北京 时间:2013-04-19

    路透北京4月18日 - 中国楼市3月进入传统销售旺季,购房者抢在地方调控细则出台之前入市,导致需求集中提前释放,进而抬高3月房价。不过随着政策逐步发挥效应,短期房价走势可望逐步趋稳。
    路透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周四公布数据测算,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升3.6%,为连续第三个月上升且涨幅较2月的2.1%继续扩大;环比则十连升,上涨1.2%。“需求集中释放助涨3月房价。”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解读数据称,3月份房地产市场进入“金三银四”的传统销售旺季,成交情况往往比前两个月都要活跃,加之各地房地产市场调控细则出台前,潜在购房者担心实施细则出台后政策从紧、购房成本进一步增加,因而急于入市导致需求集中提前释放,开发商随之取消优惠甚至上调价格,助涨了3月份房价。但刘建伟同时称,3月底,北京、上海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实施细则,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调控政策进一步明朗,“随着政策效应的进一步显现,预计4月份房价走势可望趋稳。”
    统计局数据显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8个,比2月增加2个,同比上涨的有67个,增加5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6个,与2月相同,同比上涨59个,增加10个。一线城市涨幅继续居前,北京与上海3月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涨幅扩大至8.6%和6.4%,广州则高达11.1%,环比继续保持2%以上的升幅。不过,稍早统计局公布的房地产投资和销售数据自高位有所回落,1-3月房地产投资增速略降至20.2%,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为37.1%和61.3%,均低于1-2月;统计局发言人盛来运表示,调控效果凸显。 
    国务院于3月1日出台旨在抑制楼市过热的新国五条,在调控政策执行方面的严厉程度进一步升级,其中“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这一规定,引发楼市震动,二手房成交量短时间内大增。各地细则在3月末纷纷出炉,多数地区将房价调控目标定为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涨幅;对二手房交易按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多未给出明确规定。北京在所有地区中调控最为严厉,房价目标为同比保持稳定,且进一步收紧限购,并上调申请二套房房贷的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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