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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部委发文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时间:2020-07-28

本报讯 (记者 陈璐)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七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聚焦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

 

中小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而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悬在不少中小企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意见》的各项政策中,金融财税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最直接、最有力、最管用,有利于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因而广受关注。

 

《意见》指出,要优化货币信贷传导机制,综合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据悉,支小再贷款是疫情期间针对与疫情相关的生产型小微企业设计的,最高额度达1000万元,可满足小微企业生产急需。

 

《意见》还提到,要健全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深化大中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还要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市场,完善创业投资激励和退出机制,引导天使投资人群体、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更多地投长、投早、投小、投创新,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支持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此前,由于金融中介获取有效信息不足,以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风险等原因,非金融类中小企业想要获得理想额度的间接融资并不容易。1月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上也提到,要拓宽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实际问题。

 

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将商业银行小微企业服务情况与资本补充、金融债发行、宏观审慎评估考核、金融机构总部相关负责人考核及提任挂钩,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和担保贷款风险权重,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

 

据了解,该《意见》是对下一阶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顶层设计,也为今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从要素投入型增长发展为创新驱动型增长,还要借助数字技术,打造“滴灌工程”精准扶持小微企业、特别是路边摊和夫妻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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